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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年代[DVD版]7.0

类型:国产剧 中国大陆 2020

主演:冯绍峰  袁姗姗  乔振宇  潘之琳  公磊  董晴  戚九洲  李洪涛  

导演:林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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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年代[DVD版]》剧情介绍

  澎湃的新闻记者彭艳秋   3月15日,国家发改委官方网站发布了《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十四五”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方案”)。   根据《方案》,《长江中流城市群发发展规划》自2015年实施以来,长江中流城市群发展能源持续增强,综合实力显著提高,经济增长率居全国前列,区域生产占全国比例稳步提高。空间结构逐步优化,中心城市发展水平不断提高。综合立体交通网基本形成,铁路总距离突破1万公里。产业基础不断巩固,装备制造、汽车制造、电子信息、航空宇宙等产业实力明显增强。内需空间不断扩大,常住人口超过1亿3000万人,常住人口的城市化率上升8个百分点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平均增长10%以上。   “方案”建议,到2025年,长江中流城市群协同发展取得实质性进展,经济总量在全国的比例进一步提高,长江经济带发展、中部地区抬头,乃至全国高品质发展能力显著增强。一体化发展结构基本形成,省会城市辐射牵引作用进一步发挥,武汉、长株潭等城市圈实行城市化和现实质突破,南昌城市圈培养取得积极进展,大中小城市和小城市发展进一步协调,常住人口城市化率达到67%。基础设施互联水平大幅提高,综合立体交通网进一步完善,铁路总距离达到1.4万公里,基本实现城市群内主要城市间2小时通车,新型基础设施水平明显提高,能源保障能力进一步加强。基本形成了具有全国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集团,产业分工更加合理,合作效率大幅提高,区域合作创新系统初步完成,社会整体的研发经费投入年平均增长7%以上。   发改计划[2022]266号   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关系直属机构、江西省、湖北省、湖南省人民政府、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长江中流城市群发展“十四五”实施方案》已得到国务院批准(国函〔2022〕12号)。我们会印刷并发送给您,请认真执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   2022年2月15日   附件:长江中流城市群发展“十四五”实施方案   长江中流城市群跨越湖北、湖南、江西三省,受东启西、连南接北影响,推动长江经济带的发展,是促进中部地区抬头、巩固“两横三竖”城市化战略结构的重点区域,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结构中具有重要地位。为了加快长江中流城市群的合作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和《推进中共中央、国务院新时代中部地区高品质发展的意见》编制了本实施方案。   一、发展的基础   《长江中流城市群发发展规划》自2015年实施以来,长江中流城市群发展动能持续增强,综合实力显著提高,经济增长率居全国前列,区域生产占全国比例稳步提高。空间结构逐步优化,中心城市发展水平不断提高。综合立体交通网基本形成,铁路总距离突破1万公里。产业基础不断巩固,装备制造、汽车制造、电子信息、航空宇宙等产业实力明显增强。内需空间不断扩大,常住人口超过1亿3000万人,常住人口的城市化率上升8个百分点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平均增长10%以上。绿色发展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生态文明建设取得了明显的效果,生态环境质量得到了总体改善。对外开放框架稳步优化,与东盟等“一带一路”共同建设的国家和地区的经贸合作日益密切。   同时,长江中流城市群的发展面临着许多突出问题,主要是省间协议合作机制不健全,一体化发展水平低。中心城市缺乏对周边辐射的牵引,二次城市的发展相对较慢。关键技术攻关和创新成果转化能力不强,核心竞争力产业较少。商业环境得到优化,全方位的开放结构还没有全面形成。长江污染治理基础还不扎实,绿色低碳转换任务繁重。新型日冕病毒肺炎的发生也暴露了安全韧性发展水平不高、防止和消除重大风险能力弱等问题。   “十四五”时期,中国将开辟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建设的新征程,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加快构建国内和国际双重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机制,持续深化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和全面绿色转型中部地区加快崛起,开辟新局面,是为了更好地发挥长江中流城市群的比较优势。实现更高水平的合作发展创造了难得的机会。长江中游城市群要立足发展基础,抓住发展机遇,解决发展难题,在推进全国高品质发展中肩负更大使命,发挥更大作用。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优化多中心网络化城市群结构,加强经济和人口承载能力,在全国统一大市场中发挥空间枢纽作用,构建长江经济带发展和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支撑、全国高品质发展的重要增长极、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重要城市群。   (二)工作原则。   --优势互补,区域合作。建立系统观念,坚持“一局棋”思想,充分发挥三省各自的比较优势,加强城乡合作,加强政策统一规划,一体推进,形成分工合理、功能互补、协调联动的发展结构,显著提高区域整体竞争力。   -创新引领,改革驱动。发挥科技创新的主导作用,加强改革的引导和突破作用,打破制约一体化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推动高水平开放,为高品质发展持续提供动力和活力。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深入实践生态文明理念,共同致力于大保护,不进行大开发,深化生态环境系统管理、协同管理,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全面绿色转型,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防止风险,建立基线。统筹发展安全,建立全周期的管理理念,维护耕地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和城市开发境界,加强重大风险连防控制,提高安全发展水平,保障人民群众安全健康和安居乐业。   (三)发展方向。   围绕长江经济带的发展和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支撑、全国高品质发展的重要发展极、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重要城市群的总体定位,确定了以下重点发展方向。   --建设重要的先进制造业基地。发挥产业体系完善、基础稳固等优势,促进横向发展、纵向分工合作,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龙头企业和产业集团的扩大,产业链供应链完善,规模效益明显构建核心竞争力突出的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新兴产业培养发展高地。   --建设有核心竞争力的科技创新高地。发挥人才优势、科技优势和产业优势,依托武汉东湖、长株潭、鄱阳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加强创新资源的集成,在关键共性技术、产业链供应链安全重点领域形成突破,努力形成协同创新模式。   -建设内地改革开放高地。发挥市场优势和空间枢纽作用,深化要素市场化布局改革,推进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推进与长江三角洲、广东港澳大湾区、成渝地区的双城经济圈等的相互合作,高标准建设湖北、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江西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提高国内国际双重循环水平。   -创建绿色发展先行区。优化国土空间开发的保护结构,推进生态共保环境的共治,牢固构筑长江中流的生态屏障,加快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着力改善城乡人居环境,积极执行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促进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   --培养高品质生活的宜居场所。优化城市功能质量,全面提高城乡公共服务质量和水平,促进社会保障、教育、医疗等共同建设和共享,加强公共安全保障能力,构建保护、传承和发扬长江文化、宜居、适宜工作、共享美好生活的空间载体。   (四)发展目标。到2025年,长江中流城市群合作发展取得实质性进展,经济总量占全国比例进一步提高,显著增强了长江经济带发展、中部地区崛起和全国高品质发展能力。一体化发展结构基本形成,省会城市辐射牵引作用进一步发挥,武汉、长株潭等城市圈实行城市化和现实质突破,南昌城市圈培养取得积极进展,大中小城市和小城市发展进一步协调,常住人口城市化率达到67%。基础设施互联水平大幅提高,综合立体交通网进一步完善,铁路总距离达到1.4万公里,基本实现城市群内主要城市间2小时通车,新型基础设施水平明显提高,能源保障能力进一步加强。基本形成了具有全国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集团,产业分工更加合理,合作效率大幅提高,区域合作创新系统初步完成,社会整体的研发经费投入年平均增长7%以上。对外开放水平显著提高,基本建立了高标准市场系统,商务环境达到国内一流水平。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长江合作保护和环境共治取得了决定性进展。公共服务的便利共享和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明显提高,协同管理效率显著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放心感大大提高。   三、加强城市圈牵引作用,优化城市群空间结构   以科学分工、协同发展为导向,构建“三核三圈三带多节点”的空间结构,推动大中小城市和小城市的协调发展。   (五)加强三省省会领导功能。全面提高武汉、长沙、南昌先进制造研发、科技创新驱动、世界贸易服务、文化和商业品牌形成等方面的功能,以高标准建设湘江新区、赣江新区,加强“三核”综合竞争力。推进武汉、长沙合理有序的一般制造业疏散,引导优质公共服务资源优化配置,延长周边辐射,逐步降低武汉市江汉区等人口密度过高的城市人口密度。提高省会城市现代化管理水平,全面加强城市发展韧性和抗风险控制能力。(湖北省、湖南省、江西省、国家发改委、自然资源部、住宅城市和农村建设部,以下任务均应在三省执行。   (六)促进城市圈同城化发展。发挥省会城市的辐射牵引作用,实现与周边城市同城市化的发展,形成上下班方便高效、产业阶段性组合、生活便利共享的都市圈。加快武汉和鄂州、孝感、咸宁、黄冈、黄石等同城化进程,着力打造武汉城市圈。进一步提高长沙、株洲、湘潭同城化质量,加快长股潭城市圈建设。加强南昌和周边市县的联动对接,有序培育南昌都市圈。编制和发布武汉、长株潭城市圈发展规划,建立健全省级统一规划、中心城市先头、周边城市协同推进城市圈同城化机制。(国家发改委、自然资源部、住宅城市、农村建设部、交通运输部)   (七)提高城乡互联合作水平。凭借京广通路,推动武汉、长株潭都市圈协同发展,提高咸宁、岳阳等因素的集成能力,促进石化、医疗健康、纺织服装等产业合作。借助沿江-京九通路,推进武汉、南昌都市圈的相互作用发展,提高黄冈、黄石和九江等经济实力,大力发展电子信息产业,推进建材、石化、钢铁等产业的转型升级。依托上海昆明通道,推动长株潭、南昌城市圈的联动发展,突出娄底和萍乡、宜春、新余、鹰潭、上饶等优势特色,发展光伏光电、精细化工、钢铁新材料、有色金属等产业。推进省际相邻城市合作,持续推进湘赣边区域合作示范区、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建设,深化九江黄石、鄂州、黄冈等跨江合作和融合发展。支持赣州、恩施、张家界、信阳等革命旧区重点城市融入长江中流城市群的发展。(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住宅城市和农村建设部)   图1长江中流城市群空间结构示意图   (八)加强节点城市的发展动能。发挥3周牵引和3大路连接的作用,推动周边节点城市的发展。巩固襄阳、宜昌、岳阳、衡阳制造业基础,加强人口吸引力,建设省区副中心城市。推进荆门、荆州、常德、益阳、景德镇、抚州等差别化发展,努力形成新的成长点。(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住宅城市和农村建设部)   (九)健全城乡体系。加强县城和小城市的综合负荷能力,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在当地的城市化。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市化建设,推进产业相关设施、市政公共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环境基础设施升级和能源扩张,提高县域经济发展活力。基于区位条件、资源的天赋和发展基础,支持大城市周边的小城市充分对接城市需求,发展成卫星町。支持加强具有区域优势和独特资源的小城市要素资源配置,发展为专业功能镇。支援远离城市的小城市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发展成综合性的小城市。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公共服务和社会事业覆盖农村,推进江西鹰潭国家城市和农村融合发展试验区改革和探索。(国家发改委、自然资源部、住宅城市和农村建设部)   四、健全基础设施网络,共同提高内部连接和外部连接能力   以提高互联效率为重点,统一完善传统基础设施,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构建高效实用、安全可靠、智慧绿色的现代化基础设施系统。   (十)完善综合交通运输系统。建设成都重庆至上海的沿江高速铁路、厦门渝高速铁路、呼南高速铁路等干线铁路,加快建设多方向立体综合交通运输的大通路。优化多层轨道交通系统,完善铁路联络线,提高城市间铁路运营效果,支持利用现有铁路余裕能力运行市区(郊区)列车,有序完善省会城市轨道交通网络。推进省际高速公路连接畅通,推进国家高速公路G4、G60等扩建改造,计划建设一些省级高速公路,加快国家省道干线省际区间质量提升改造,支持省际公路贯通等项目建设。共同推进长江干线过河通道建设,发展跨江城市公交。实施长江及汉江、湘江、韩元江、赣江等航路整修工程,深化湘桂赣粤运河前期研究论证,提高航运主通道航路运输能力。加强武汉长江中流航运中心建设,推进宜昌、岳阳、九江等主要港口集约规模化发展,促进其他沿江港合作发展,推进长江中流港群一体化管理,鼓励港口等领域的企业采用共同出资、交叉持股等模式整合资源实现高效的运营。推进主要港口铁路的全部入港。推进城市群内机场合作运营,提高武汉、长沙、南昌机场区域的空港功能,完善国际航线网络。建设鄂州专业货运枢纽机场,发展全货机航班。建设武汉国际综合交通枢纽城市,推进长沙、南昌等全国综合交通枢纽城市的建设,推动各种交通方式无缝连接、中转便利。(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住宅城市和农村建设部、水利部、国家铁路局、中国民航局、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   图2长江中流城市群铁路网概略图   (十一)加强能源保障和水利建设。立足三省能源供应保障的实际,积极引进区外电力,完善城市群电力网的主要网架结构,加快华中特高压交流环网建设,加强当地保障电源建设,完善应急保障电源配置。完善汽油运输网络。统一部署区域性煤炭储备基地,鼓励建设煤炭应急储备项目,着力清洁和高效利用煤炭。实施新能源倍增行动,根据土地情况推进浅层地热能源开发,促进农村可再生能源的充分开发和就地消费。跨流域跨地区调整水资源,推进引河补汉等工程建设,加强城市应急备用水源建设,提高供水安全保障能力。江西省大坳、湖北省(国家发改委、水利部、国家能源局、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十二)共同建设新型基础设施。加快第五代移动通信(5G)网络规模化和应用扩大,推动千兆位光纤接入网络的广泛覆盖,全面推进互联网协议第六版(IPv6)商务配置和单栈测试,推进武汉、南昌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连点的建设。升级国家超级计算长沙中心,根据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系统的总体规划要求,优化数据中心的建设布局,具有地方特色,服务于当地,建立规模适度的计算力服务。完善武汉工业互联网标志解析国家顶级节点功能,加快二级节点建设。加快交通、水利、能源、市政等传统基础设施数字化改造,加强泛在感知、终端网络、智能调度系统建设。加强通信网络、重要信息系统和数据资源保护,加强重要信息基础设施的安全防护能力。(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央网信弁公室、科技部、住宅城市和农村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   五、加强科技创新能力,共同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以推进产业基础的高级化和产业链的现代化为导向,加强合作创新能力,促进优势产业集群的发展,提高产业发展水平和核心竞争力。   (十三)协助建设先进制造业集群。充分发挥湘江新区、赣江新区和武汉东湖等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的主导作用,促进城市间产业合作,优化产业链区域布局,加快几个先进制造业集团的建设。巩固和提高电子信息、工程机械、轨道交通、汽车等优势产业集团,努力形成世界性的产业集团。加快建设航空航天、生物医药、新材料等新兴产业集团。展望量子信息、类脑智能等先导产业,夺取未来发展的先机。(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   (十四)统一承担产业转移。实行产业发展和转移指导目录,明确承担产业转移的重点方向和领域,积极承担长三角和广东港澳海湾区等地区的资金、技术、劳动密集型产业,加强产业链。创新产业转移合作模式,支持“一区多园”、“飞地经济”的发展,完善信息对接、权益分享等制度和政策体系,适当增加制造业转移项目的新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深入推进湖北荆州、湘南湘西等国家级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支持大型企业本部或地区本部的入住。严禁落后化工生产能力的着落。(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国务院国资委员会)   (十五)建立科技创新共同体。推进武汉东湖、长株潭、鄱阳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培育和建设战略科技力量,提高地区创新能力。整合区域创新资源,鼓励开放和共享科技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设备,推进光谷科技创新大回廊、湘江西岸科技创新走廊、赣江两岸科学创新大回廊合作对接。聚焦光通信、集成电路、装备制造、生物育种等重要领域,建立合作创新合作平台,共同实施重要核心技术攻关。加强创新政策合作,建设区域技术交易市场合作平台,完善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机制,支持在有条件的地区创建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实施更具魅力的人才政策,确立人才共享机制。深入推进群众创业万人的创新,激发社会创造力。(科技部、国家发改委、国家知识产权局)   (十六)推进制造业服务业融合发展。大力发展工业设计和工程设计咨询,建设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培养国际水平的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和咨询企业,支持武汉“设计之都”的建设。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的经济能力,支持湖北、湖南科技金融创新的开展,推动赣江新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考试,鼓励建立金融后台服务基地。构建检查、广告展览会、商务咨询等服务品牌。鼓励开展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的融合发展试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   (十七)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加强耕地保护和质量建设,加强耕地用途限制,实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发展优质大米生产,巩固和提高全国重要商品粮生产基地的地位。围绕油、茶、水产品、家畜、林果等优势农产品,支持农产品的精密加工发展,培育和扩大优势产业和顶尖企业。完善全连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系统,试行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制度,共同打造湘赣红、潜江小龙虾、洞庭香米等区域公用品牌。大力发展定制农业、农耕体验、民宿经济等新业态和农村电子商务,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建设几个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和现代农业产业园区,推进全国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和江西全国绿色有机农产品示范基地试验省建设。(农业农村部、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商务部、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六、深化改革全面开放,共同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   深化“放管服”改革,坚决消除制约要素自由流动的体制机制障碍,推动全方位高水平开放,加快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系统。   (18)促进要素的自由流动。深化要素市场化布局改革,建立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加快建立协调劳动力、人才流动政策体系和交流合作机制,推进城市圈内户口准入年限和城市化累计互通、城市群内居住证互通。深化产业用地市场化布局改革,积极激活库存用地和低效用地,切实有序地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摸索推进政府诱导的科学创基金在三省范围内的相互投资,鼓励以市场化方式设立相互投资基金。加快数据元素市场培养,推进跨区域部门间数据共享,共同加强数据资源整合和安全保护。(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中央网信办公室、公安部、自然资源部)   (十九)持续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商业环境。最大限度地简化行政审查、批准事项和一环,推进政务服务的“最大一次”改革,发表“零跑步”事项列表。加强跨地区跨部门业务合作和信息共享,实现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共同运营、集团内共同运营,定期发布跨省合作运营事项清单。统一企业注册标准和流程,探索建立市场准入异乡同标机制,持续深化“证书分离”改革。协调区域内信用政策和标准体系,健全市场监督管理法执行协调机制,制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一体化标准。积极缓解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的发展难题,创建民营经济示范城市。针对标准一流水平,构建符合国际通行规则和轨道的商业环境。(国家发改委、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人民银行)   (二十)构建圆滑高效的流通系统。凭借干线铁路、高速公路、长江黄金水道和航空网络,完善了内外连通、多方向开拓的物资流通路,率先建立了“世界123速货物流圈”(速货国内1日送达、周边国2日送达、世界主要城市3日送达)。建立一些国家物流枢纽,配置和建设省级物流枢纽,创建国家级示范物流园区,培育有竞争力的现代流通企业,健全县农村三级物流配送系统,推进农村客运、农村物流、邮递融合发展。支持江海连运、铁水联运、水中转等模式的发展,加快集疏运系统的建设,普及“一单制”服务,持续降低物流成本,推进供应链协同整合,努力提高流通效率。加快冷链物流发展,在相关城市配置建设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巩固农产品产地冷链物流基础。支持便利店、农业贸易市场等商业贸易流通设施的改造和升级,加强商业贸易流通标准化建设和绿色发展。推进大宗商品和电子商务平台的建设。储备充足,反应迅速,加快建立抗冲击性强的应急物流系统。(国家发改委、商务部、交通运输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   (二十一)共同建设内陆高水平开放平台。高质量建设了湖北、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形成了更多可复制和推广的制度创新成果。推进江西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的建设。建设长沙临空经济示范区,支持武汉、鄂州、南昌等临空经济发展,统一布局综合保税区和保税物流中心(B型),推进黄石、宜昌、湘潭、岳阳、九江等越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或越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试点城市的建设。完善港口综合服务系统和联系协调机制,加快建设更高水平的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整合中欧级资源,提高武汉、长沙、南昌等中欧级集结能力和运营质量效益。规范对外投资合作发展,共同推进海外经贸合作区建设。中部投资贸易博览会、华侨华人专家创业发展洽谈会、中非经济贸易博览会、世界VR大会等展览会,支持中国中部国际生产能力合作论坛的召开。(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商务部、外交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华侨办公室)   七、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共同构筑生态安全壁垒   深入实践绿水青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将长江生态环境的修复置于压倒性位置,构建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和建设运营模式。   (二十二)共同建设多元共生生态系统。以幕阜山和罗钟山为主体,打造城市群的“绿色之心”,加强历史性湖泊保护,深化长江和汉江、湘江、赣江管理,牢固建立大别山、公交山、雪峰山、怀玉山、武夷山生态屏障,加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构筑了“一心两湖四江五屏风”的生态结构。统一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市开发边界,严格执行,共同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划分管理。大力实施森林质量准确提升项目和河湖湿地修复工程,科学推进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加强河岸和交通沿线绿化带建设。实行长江十年禁渔要求,保护长江珍稀濒危水生生物,实施濒危物种救治等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项目。建立生态保护修复省际协调机制,共同申报实施全国重要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项目。(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财政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   图3长江中流城市群生态结构示意图   (二十三)协同推进长江水环境管理。深入实施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加强河湖生态保护,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理控制,持续实施污染管理“4+1”项目(城市污水垃圾处理、化工污染管理、农业面源污染管理、船舶污染管理和尾矿库污染管理)。加强三林污染治理,加强长江干流湖南湖北段总林污染防治。完善城乡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大力实施雨污染分流、污染物排管阻断,深入推进进水污染物排出口监测、追溯和整治,基本消除城市建设区生活污水直接排出口和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到2025年,城市生活污水收集率达到70%以上,加快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加强沿海城市船舶污染联防连控,完善船舶水污染物转移治理联合监督管理制度,主要港口基本实现船舶水污染物接收、转移和处置全过程的电子连单管理,加快船舶港口使用岸电,推动新能源清洁能源船舶的发展。推进长江及主要支流沿岸废弃露天矿山的生态修复和尾矿污染治理。有序推进农业面源污染综合管理。(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自然资源部、住宅城市和农村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应急部)   (二十四)加强环境污染连防控制。深入推进重点行业大气污染治理,有序开展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完善污染源排放列表数据库,推进微粒物质(PM2.5)和臭氧(O3)协同控制,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加强移动源污染防治,加快淘汰旧车船。严格控制重金属污染物的排放,开展土壤污染风险的管理和修复。加快垃圾分类推进,切实开展白色污染管理,有序实施生活垃圾填埋场的封场维护,加强恶臭污染防治,统一布局垃圾焚烧设施建设,推进“未废城市”建设。开展新的污染物对策试验。加强环境噪声污染对策。完善大气污染、危险废弃物等领域的联防控制机制,健全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响应机制,开展跨地区联合环境法执行。(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   (二十五)探索生态产品的价值,实现多种途径。建立健全长江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完善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标准等,全面完成自然资源统一确认登记,开展生态产品信息调查和动态监测,形成生态产品目录列表。先行开展以生态产品实物量为重点的生态产品价值计算,探索将生态产品价值计算结果应用于相关业绩考核、生态保护补偿等方面,开展对特定区域单元的生态产品价值评估探索。支持武汉全国碳排放权登记系统的建设和运行。鼓励申办环保产品推荐博览会。推广生态资源资产经营管理模式。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人民银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十六)加快生产生活方式的绿色低碳转换。推进重点行业绿色转型,开展重点行业和重点产品资源效率标准提升行动,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的盲目发展创造早期实现能源消费从“双重控制”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重控制”转变的条件,加快减少污染降低碳的激励和制约机制的形成。加快大宗货物和中长途货物运输的“公转铁”、“公转水”。提高公共交通的移动比例,推进城市公交和物流配送车辆的电动化,统一配置电动汽车的充换电相关设施。推广装配式建筑、钢结构建筑和绿色建筑,到2025年,城市新建建筑全面实行绿色建筑标准。积极参加碳达峰碳中和试验建设。加强节水型社会建设。总结和普及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江西)经验,支持深化武汉、九江、岳阳等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示范区的探索实践,推进丰城绿色产业示范基地的建设,支持通(城)平(江)修(水)绿色发展先行区的建设。(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住宅城市和农村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   八、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共同增进民生福利   以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需求为目标,共同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水平,传承创新多元文化,加强地区安全合作管理能力,提高城市群幸福宜居水平。   (二十七)推进基本公共服务的便利共享。落实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共同制定地方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及时动态调整,建立部分基本公共服务项目财政支出跨地区转移机制,推进公共服务资源常住人口配置。实行常住区公共就业服务,加强对灵活就业人员的权益保障。3省间社会保险关系的顺利转移连接、养老金领取资格的检查互通、异地医疗机构的急救医疗费的省间直接结算,实现工伤认定结果、劳动能力鉴定意见的互通,逐步放宽居民在常住地或就业地加入社会保险的户籍限制。将符合条件的常住人口纳入城市租赁住房保障范围,推进住房公积金异乡互通和互贷转移。完善低保省间核查机制,开展残疾人两项补贴省间运营。(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宅城市和农村建设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医疗保险局、中国残联)   (二十八)促进教育医疗合作。推进长江中流城市群大学联盟的建立,探索教师互用、单位互通、共同培养等合作模式,促进高等教育合作发展。统筹职业教育配置和专业设置,支持三省共同建设共享产业教融合实训基地,鼓励职业大学和企业跨地区开展合作,推进中国(南昌)现代职业教城建设。摸索建立以流入地的学籍和连续教育年限为根据的中考考试制度。支持湖北、湖南申报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支持江西建设国家区域医疗中心,鼓励合作设立医院、设立分院、设立医联体等形式推动优质医疗资源的下沉和共享。完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医学检查结果互通和双向转诊合作机制,建设以电子病历和居民健康档案为重点的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深化中医药创新合作。(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国家中医药局)   (二十九)长江文化的共同保护、传承和发扬。加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推进井岗山、湘鄂赣等区域保护和展示,建设江西、湖北、湖南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发掘和运用武汉、韶山、南昌等红色资源,推动红色旅游的创新发展。深入研究长江文化,挖掘荆楚文化、湖湘文化资源,推动盘龙城、铜官窑、海昏侯国等国家考古遗迹公园的建设,支持申报景德镇御窑、万里茶道等世界文化遗产前期工作,支持汉剧、湘绣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发展。依托自然山水资源,打造各具特色的山城水城,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村和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推进工业遗产、乡土建筑的活性化利用,加强三峡水库区文物保护利用,建设三峡工程博物馆。创新城市群文化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共同建设城市群文化合作发展平台,推进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等公共文化资源共享。推进国家文化大数据系统建设,推动报纸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演艺、动漫等文化产业的发展,打造特色文化品牌。支持三省旅游业联动发展,联合发行旅游一卡通,共同建设精品路线,共同开展旅游市场监管。(文化旅游部、中央宣传部、国家发改委、住宅城市和农村建设部、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广电总局、国家文物局)   (30)加强公共安全风险防范和控制。共同建立突发灾害和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指挥协调联动机制,实现应急救援队、装备、物资等信息共享和紧急呼叫。建设武汉国家华中区应急救援中心,充分利用现有设施和队伍,建立长沙、南昌等区域性应急救援基地和九江区域性水域救援中心,加强防灾预警系统和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普及和实施公共设施的平急两用改造。加快长江干支流和重点湖重要堤坝、滞洪区等建设,提高重点城市防洪排水能力,加快旧市区排水设施更新改造,高标准规划新市区排水设施建设。健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和医疗救护系统,支持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建设重大传染病防治基地,加强省间防疫控制合作,共同开展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医学救援。深入推进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交通、工业贸易、特殊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建设,有效防止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推进航空消防、专业消防队、应急道路、截断系统等森林草原消防设施和装备力的建设。健全社会治安协调联动机制,共同取缔新型网络犯罪和跨省犯罪。(应急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公安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宅城市和农村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粮食和储备局)   九、实施保障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地方各级政府的职责,建立、健全合作推进机制,加强政策统一计划,确保实施方案提出的目标任务顺利实现。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党总结全局、协调各方面领导的核心作用,贯彻党领导推动长江中流城市群发展的各方面全过程。充分发挥党各级组织在城市群建设中的领导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鼓励干部锐意进取、负责。   (三十二)加强组织实施。湖北、湖南、江西三省作为长江中流城市群发展的责任主体,必须切实加强对本案实施的组织指导,健全合作机制,细化任务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形成工作合力。根据城市化活动和城乡融合发展活动部间连席会议制度,国家发改委加强统一领导,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推进长江中流城市群发展的具体措施,制定政策、项目安排、要素保障、体制机械改革、必须在试验模型等方面给予指导和支持。支持各类金融机构、企业、社会组织依法协助长江中流城市群建设。   (三十三)健全合作机制。湖北、湖南、江西三省人民政府要健全长江中流城市群发展省际协调推进机制,完善主要负责人的定期协商机制,研究和推进重大事项,发挥城市群协同发展联合办公室的作用,推进具体合作事项的落实。鼓励市、县建立合作合作机制。鼓励三省开展干部人才交流工作。支持在基础设施、产业合作、生态保护、公共服务等领域建立共享成本机制,尽快形成可复制和普及的经验和做法。   责任编辑:郑景昕图片编辑:金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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